2023年2月18日 星期六

《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世法哲言》七

《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世法哲言》七


立之于福應憶于難,取之勝者莫忘兵家常事,暴雨之下方憶其傘者必水淋其身也。


一個人處於幸福之中,事事稱心如意的時侯,不應該忘記考慮遇到困難時的處境,並同時想到出現困難時應如何去解決。為什麼要這樣呢?因為人的禍福,隨時隨地都在不斷地轉變,沒有常規可言,你現在看起來一帆風順,處處都很順意,但說不定會在某一天,由於某個環節上的微小失誤,或某一方面的細小因緣,或別人對你的誤解,就會給你帶來極大的困難,甚至陡然之間使你身陷絕境。正如兵法所云,取之勝者莫忘兵家常事,這就是說,得到勝利的時候,千萬不要忘了勝敗及兵家常事,今天勝,也許明天就會敗。在曰常生活中也一樣,沒有下雨的時候,就要先看好天色,注意到即將來臨的暴雨,提前準備好傘,否則,等暴雨來臨時再想到拿傘就已經太晚了,那個時候,你只能全身淋濕。所以,任何事都應未雨綢繆,才能穩操勝劵。





#世法哲言

《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世法哲言》六

《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世法哲言》六


高樓之建首在築基,依次而上,空中樓閣于世弗成,事業之就亦復如是,足踏其實,步無虛發,真知之具由然實鑒,具實者于高難而不畏其困,故攀之于高而在于實。


修房建屋,無論是普通的亭台樓閣,還是聳入雲天的摩天大樓,都必須打牢基礎,有了基礎才能依次而上,如果沒有基礎,是談不上修築高樓的。有一種說法,叫做空中樓閣,實際上空中樓閣是不成立的,它是用來形容一個人做事不踏實而猶如空中的樓閣一樣子虛烏有、不實在。因為半空中不可能修建樓閣,任何一石一木都必由地而起,從基礎修建上去。同樣,我們在世間上所做的一切事業,就正如修建高樓一樣,首先要打好基礎,掌握真才實學,具備真實本領,蓄積能量,最後才能進入實踐。並且,在具備可以運用予實踐的知識和力量以後,還要有克服一切困難的勇氣,千萬不要被中途一點障礙和挫折所嚇倒,這些障礙和挫折是必然出現的,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,只有克服重重困難,最後才能取得成就。所以,攀之於高而於實,基礎牢靠,一步一個腳印,實實在在地登上去,才會達到事業的頂峰。






#世法哲言

《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世法哲言》五

《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世法哲言》五


學道之識依師導故,為人師表德識照或,學者奮修諸識而積其品,終可至學于淵,是為人道之學道也。

 

 在學習的道路上,所獲得的知識的多與少、深或淺、正與誤,都是和老師的教育密切相關的,都是由於老師所指導的作用而形成的。作為一個當老師的人,是為人師表,隨時隨地都要做出表率,因此必須加強自己的修養,具備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淵博的知識,以作為學生的楷模。學生又必須勤奮、努力地學習,在掌握一切知識的基礎上,不斷提高自己的品德,只有這樣,才能具有淵博的學問,才能達到高深、無華的境界。這就是為人之道裡面的不可更變的學道精華、真諦之義。

 

 



#世法哲言

《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世法哲言》四

《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世法哲言》四


社會所含能力,勿輕言吾所具也,社會乃多元化匯溶是也,能力似無量微塵之居其一耳,就或之能力由為單一,縱展群技各具其長,而居多于不敵他能之富,投之社會微不可言耳,故稱已能乃驕恥徒耳。

一談到社會的能力,有很多人往往就說他在社會上很有能力,當然,不能否認人人都有自己的能力,但是要談社會能力二字,統攝社會,這就是一種錯誤的說法,切不可輕易地稱自己於社會有能力。社會是由許多方方面面融匯而成的,它包括農、副、工、商、科研、軍事等等各行各業,乃至於含攝自然科學、人文科學。即使僅在科技一方面,又是千變萬化,各具其長,你能懂這樣,卻不懂那樣,能懂那樣,又不懂這樣,所以說一個人在社會當中是微不足道的,連大海中的一滴水都不如。一個人的能力,最多只占得社會的微不足道的一微塵因子、極微小的一部份,就好如一粒灰塵那樣。我們展眼一看整個社會,可以說是各具其長,醫生有醫生的長處,軍人有軍人方面的長處,農業科學家有農業科研方面的長處,即使就藝術家的長處來說又各有不同,音樂家會作曲,歌唱家會唱歌,繪畫家會書畫,等等。如果說各人的長處就是各人的能力,那麼,他單一的能力就不能概括於統攝社會的能力。我們若再仔細觀察,自己的能力往往不敵其他眾人的能力,其他很多人的能力都比我們的強,那麼我們把自己微不足道的能力投之於社會,說老實話,實在是非常非常小的,因此我們明白這個道理以後,還要自稱自己有能力的話,那就只能像古人所說的,是一個驕恥徒。




#世法哲言


《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世法哲言》三

《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世法哲言》三


  愛恨和合而生,汝愛之彼必見之、聞之、憶之,三者必居其一也,弗具一之因,其念無存,焉具其愛,恨緣亦復如是。

愛與恨都必須建立在一定的有緣有故的條件下才會產生,天地之間,人世之道,萬物之情,都是如此,絕沒有無緣無故的愛,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。比如,如果我們沒有聽到過的,或者沒有見到過的,或者沒有意識到過的某人或某事,這三種因素或緣由,一者都不具備,那麼就不可能知道此人,也就不可能有這個人的概念;或者就不可能知道這件事或者物,也就不可能有這件事物的概念。既然這個念頭都不存在,又怎麼談得上愛和恨呢?所以愛與恨是必須建立在有緣有故這個前提之下的,又比如,我們愛一個人、恨一個人,那麼首先我們得見到過他,或者看到過他一眼,或者他的形象、或者他的態度、或者他的品行,對我們有所感受,我們才會產生出分別的心,稱為和合之因,從而結愛或恨的這種果。因此,只有有緣有故,才有愛與恨。無緣無故,其念無存,自然也就沒有愛與恨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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