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事應三思之弗覺,體實而再行之,不可聞言而從,亦不可聽之否虛,三思之下實施無道者,當進而窮根之研,欲覓高天彩虹而遇烏雲之佈,則疑于霞輝之弗成也,是為過失。
凡事應三思之弗覺,體實而再行之,不可聞言而從,亦不可聽之否虛,三思之下實施無道者,當進而窮根之研,欲覓高天彩虹而遇烏雲之佈,則疑于霞輝之弗成也,是為過失。
對人才之取捨何別?天下之或優劣和合之因,所匯果也,為一體之和,不可分割之,由是見劣而不取或,優之何獲,故收或而取優捨劣是為理也。
欲速則不達,行慢而失獲,事理如是觀,正住中道參,琴弦之懈弗出和雅之音,反之過緊則易于折。
不管你做什麼事,如果不切合實際,過於太急、太快,往往不能成功,因為它不符合客觀事物的邏輯、法度。如果速度太慢,往往又錯失良機,達不到自己的目的。所以行慢而失獲。凡是世間上的一切事理,都應該注意這兩個正反不同的關鍵。那麼,怎樣做才對呢?這就要認真研究分析,取其適中,找到最佳的方法。正如琴弦一樣,繃得過緊往往把琴弦繃斷,那麼,繃得過鬆就更不能出和雅之音,要不鬆不緊,恰到好處,才能奏出美妙的音樂。世間上的萬事萬物,都要順乎邏輯的事理,不偏不倚,然後去進取,這樣就會很圓滿地達到目的。
在社會中有這樣一種偏見,往往認為一個人有知識、有才華,就是人才,實際上這是很大的錯誤。任何人,不管他知識有多麼豐富,才華多麼出眾,無論是古代通讀四書五經的飽學之士,還是現在的大學生,如果不能把所學的知識付諸於社會的實踐,這種人都是不能被稱為人才的。因為,只有把所學的知識運用於社會實踐中,用自己學到的知識造福於人民、造福於國家、造福於社會,這才算是真正的人才。否則,只埋頭讀書,將知識收藏起來不會運用,會一事無成,甚至連自己都無法養活,更不要說利益大眾、為社會服務了,這樣的學識有什麼意義呢?所以說唯誦文章是無知。如果將書本知識用於社會實踐,將科技發明和創造轉化為社會生產力,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發展,為社會大眾謀利益,這就叫轉知化實,就成為真正有益於人類社會的人才。
在日常工作生活中,凡是與別人商約好的事情,我們就要按時去做,要照著約定的條件去履行,並爭取把它辦好。實際上,要成就我們的事業也是一樣。但是,往往我們在前行的途中會有很多障礙,舉例來說,上學時要讀書、認字、寫作文,有的句子造得不對,有的作文寫的不好,有的數學做不了,但是我們必須要努力完成這些作業,並且要做好、做完美,最後達到目的,順利畢業。又如,我們在事業當中遇到困難,擋住了我們,我們暫時前進不了,此時,要懂得中遇道障之退的道理,就是說途中遇到了障礙不能前進時,有時候要先朝後面退一下,那麼這稍等一下是否就更遲緩了呢?不,暫時的後退是為了蓄積力量,瞅準時機,以便能更快,更好地前行。就正如汽車要設一個倒檔一樣,每每汽車抵到障礙無法前進以後,此時此刻,需當掛上倒擋倒退,倒退的目的是為了讓開更寬闊的路來,以便能掛上更快的速度前進。總的一句,倒退的行動是為前行的目的而採取的一種具體對策。